快递通常在10天以上没有更新,很可能会丢失。如果没有物流信息,则表示物流公司没有扫描该号码进入系统。商家可能会提交物流信息,但他们没有向物流公司提供物流信息送货;或商家填写物流信息错误;或者物流公司没有及时扫描物品。
如果物流已经被提示发送到某个地方,但物流信息已经好几天了没有更新。原因可能是物流目的地偏远,中间交付时间长;或者快递高峰期物流公司效率不高;或者物品分配过程中丢失的物品,一般超过10天未更新的物品很可能丢失。
扩展资料:
根据《快递暂行条例》:
第二十七条快递延误、丢失、损坏或者内容短缺的,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约定的保险规则确定赔偿责任,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。
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递损失赔偿责任险,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。
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施快递全过程的信息管理,发布联系方式,确保与用户的联系畅通,为用户提供业务咨询、快递查询等服务。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,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处理并通知用户。
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,应当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,书面通知了解邮政管理部门,交回快递营业执照,并依法妥善处理未交付的快递。
资料: